口腔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分委员会

发布时间:2022-10-28 发布单位:口腔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
为保障学校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,保护国有资产与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,同时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并妥善处理实验室各类突发安全事故,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和《暨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(暨通〔2012〕12号), 口腔医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分委 员会,明确主要职责。

一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分委员会名单

主 任:陈席 黄跃

副主任:唐昭

委员由口腔基础教研室、口腔内科学教研室、口腔修复学教研室、口腔颌面外科学教研室、口腔正畸学教研室、口腔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、教学科研办公室等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。

二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

1. 在分委员会组长的领导下,分委员会搭建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,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员(详见附件)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;

2. 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划和安全管理目标,制定实验室安全培训、奖惩等相关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

3. 对实验室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撤销组织评估并报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总务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,督促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组织审核;

4. 对各实验室上报的安全隐患,及时整改,本单位不能整改的,根据职责分工报学校相应的职能部门;

5. 确认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,并根据权限提出处理意见;

6. 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,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,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;

7. 进行实验室安全定期、不定期检查,主动排查安全隐患整改,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;

8. 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置废气液、生物、医疗垃圾以及做好实验室各类资产的存放和保管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不随意占用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,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顺畅;

9. 组织应急演练和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口腔医学院

 202158

附件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口腔医学院实验室具体房号信息      

序号

房号

安全责任人

安全员

1

1022 仿真头模实训室1

李娟

黄仁龙

2

1025 临床技能实训室

李娟

李娟/黄仁龙

3

1028 基础技能实训室

李娟

李娟/黄仁龙

4

1034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

谢思明

阿力木江·阿地力

5

1036 细胞培养室

谢思明

阿力木江·阿地力

6

1038 细胞培养室2

石海山

阿力木江·阿地力

7

1040 口腔材料学实验室

石海山

阿力木江·阿地力

8

1042 标本室

李娟

李娟/黄仁龙

9

1050仿真头模实训室2

李娟

李娟

10

11楼天台北面空压机室

李娟

李娟/黄仁龙